承租國有地的流程與應注意事項 | 桃園地政士事務所,桃園地政士推薦,中壢地政士事務所,中壢地政士推薦

國有地是甚麼呢?承租國有地有甚麼應注意的事項呢?
以下就讓小編為您一一介紹吧!
 
國有地是甚麼?
非私人取得之土地即為國有土地。
 
承租國有地有哪些流程呢?
  1. 於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線上申辦系統,填妥申請人姓名、通訊地址、電話,以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示後送出。
  2. 填妥申請書後,向不動產標示所在地之轄管分署(辦事處)申請。
  3. 填妥申請書後,郵寄至不動產標示所在地之轄管分署(辦事處)。
 
什麼樣的身分有承租國有地的資格呢?
一、民國82年7月21日前已實際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,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。
 
二、依照國有財產法第6 條國有耕地放租對象及順序如下:
  •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已實際耕作,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之現耕者。
  • 實際耕作毗鄰耕地之耕地所有權人。
  • 實際耕作毗鄰耕地之耕地承租人。
  • 農業學校畢業青年或家庭農場從事農業青年。
  • 其他農民。
  • 合作農場。
 
承租國有土地興建之私有房屋如需增建、修建、改建或新建時,應如何辦理?
 
一、國有基地之承租人,不得擅自增建、修建、改建或新建地上建築改良物、設置雜項工作物或其他設施。承租人如有建築需要,應依出租機關之規定,向出租機關申請發給土地使用權同意書,憑以請領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後,再行建築。
二、基地承租人申請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,除另有規定外,以承租總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下者為限,同意在原承租範圍單獨建築,最高以原有房屋樓層數加建一層之方式辦理增建、修建、改建或新建。承租總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,僅得同意承租人修建。
 
以上就是我們承租國有地的流程與注意事項,如果對於承租國有地有任何疑問,歡迎蒞臨大立地政士事務所洽詢噢!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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